今天是:
省财政厅、省税务局根据《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 税务局关于江苏省非营 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 (苏财税〔2018〕20号)相关规定,对省属非营利组织进行了认定, 其中2024 年第一批共141家非营利组织通过认定并获得免税资格。点击查看详情:http://czt.jiangsu.gov.cn/art/2024/7/23/art_8065_11304176.html
江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享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,有效期:2024年-2028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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